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比选招标公告
时间 : 2020-11-19 10:30来源 : 未知 作者 : admin 点击 :
次
绵阳高新区医院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
关于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比选招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根据省、市卫健委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符合川卫监总发【2019】28号文件要求,我院拟釆购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互联网+医废监 管”)相关软、硬件设备,现公开邀请合格商家参与,内容如下:
一、需求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医疗废物信息系统 |
1 |
套 |
要求与四川卫生监督综合在线监管系统实现完全对接,不开发新的平台。 |
2 |
医疗废物智能收集车 |
1 |
台 |
设备集成条形码扫描枪、电子秤、 打印机、车载软件、摄像头(可对 收集过程中进行实时视频监控),使用者可戴手套实现扫码、称重、 收集、入库、出库、数据上传等全部操作,防止二次感染,设备防护 等级高,预留排污孔,可全身水洗 消毒。 |
3 |
暂存点视频监控 |
1 |
套 |
医疗暂存点 |
4 |
项目实施服务 |
1 |
套 |
含项目实施全过程服务、培训、后 台数据录入等。 |
5 |
条码标签 |
5000 |
张 |
匹配系统 |
6 |
智能收集车打印 纸 |
50 |
卷 |
匹配系统 |
7 |
软硬件维护费 |
1 |
项 |
含3年内所有硬件、软件的维护保养、零配件维修、软硬件系统升级、4G网卡数据流量等一切软硬件相关费用。 |
备注:预算3.5万元,超出预算价投标无效。
二、技术参数要求:
(一)硬件建设
1. 医疗废物收集车接口及数据要求
1.1医疗废物收集终端设备必须无缝接入在线监管软件平台,无需报备、手动升级或更改,收集终端釆集到的数据直接发送至四川省卫生监督综合在线监管平台,不允许经过第三方平台转发 数据。
1.2釆集的数据须符合行业指导标准,至少包括医院信息、科室信息、交接人信息、收集时 间、收集人信息、医废类型、医废重量、智能终端的路径信息、视频信息、医废入库信息、医废 出库信息等。以后省、市监管提出新的要求,则应及时升级以满足需求。
1.3具备报表自动统计功能,包括监督管理报表和统计分析报表:
监督管理报表包括:医院预警报表、区域预警报表、医废分级统计报表、医废分级汇总报 表、分医疗机构等级汇总表、医疗机构类别汇总表等。
统计分析报表:医疗机构医废统计报表、各个医疗机构科室医废统计报表、收集工人工作量 报表等。
1.4达到八大预警要求,并有相应的处置流程:
(1) 未出医废预警;
(2) 违规交接预警;
(3) 破损预警;
(4) 泄露预警;
(5) 入库超时预警;
(6) 遗失预警;
(7) 出库超时预警;
(8) 重量预警;
预警可配置二级处置流程(处理-审核)或三级处置流程(处理-审核-审批)。
1.5采集到的数据可以同步进行电脑端和手机APP监管,并且每一包医废可以通过手机扫码 进行监督管理且追溯源头。
(以上功能技术参数要求需通过软件进行现场演示)
2. 医疗废物收集车基本要求:
2.1材质:1.0mm厚及以上,不锈钢材质,耐腐蚀。
2.2全身尺寸:不小于1.2M*0.6M*1.2M(高度包含轮子)。
2.3开口方式及尺寸:上推拉门,全口径尺寸≥0.44M X 0.5M;。
2.4采用托盘称重方式,集成在车体上,量程不低于60Kg,精度不低于10g,按下置零按钮后电子秤示数置零(称重性能需具备省级以上检验单位CMA检验报告);
2.5容积500L
2.6需高度集成一体化设计,要求智能电子秤、智能打印机、视频监控、收集信息显示屏、工控电脑属于智能收集车的组成部分。
2.7全过程只需通过扫码枪完成,防止二次交叉感染,扫码枪误码率不高于5%(100次测试下)(扫码性能需具备省级以上检验单位CMA检验报告);
2.8操作简洁,流程规范、简单;
2.9需预留排污孔,全身可水洗消毒;
2.10语音播报功能,收集过程全程语音实时提示,具有收集人登录、交接员录入、医废收集、医废称重、医废入库、遇障报警语音提醒功能最大音量不低于60分贝,容易上手,方便提示收集人员操作(语音功能需具备省级以上检验单位CMA检验报告);
2.11全车防水设计,全身可水洗可淋雨操作
2.12 工作温度范围 -10~45℃,工作湿度范围 20%~80%; (需提供省级以上检验单位CMA检验报告)
2.13设备载重:最大载重≧200Kg,设备工作正常;(需提供省级以上检验单位CMA检验报告)
2.14 显示屏:不低于七寸;
3. 医疗废物智能收集软件功能要求:
3.1储存收集全过程数据,包括实时收集全部数据(收集人员、交接人员、科室、类型、重量、数量、唯一编码、收集与入库时间等信息)、收集过程录像。
3.2通过4G通信系统,将医废收集、入库等数据实时传送到系统监测平台,提供预警分析处理原始数据。
3.3完成信息化交接手续,替代原有手动签字交接模式,通过扫码枪智能扫码、电子秤智能称重、车载打印机自动打印交接单,完成整个交接过程。
3.4软件系统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CMA检测报告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三、 商务要求
1. 软、硬件设备的售后维护期不低于1年;
2. 提供相关培训,保障工作人员熟悉医废工作流程,正常使用相关软硬件;
3. 故障报修:故障报修后60分钟内响应,12小时内排除故障。
四、 投标商家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价单;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针对本次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提供);
5.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期限时间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期限时间从成立之日起算)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8.符合法律法规和卫健委所要求的本项目软、硬件设备生产、经营、销售所需要的经营资质;
9.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其技术参数及工作界面、操作等彩页资料。
注:本条款所要求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须齐全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方为有效投标文件
五、评标办法
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的若干意见》(川财采[2013]66号),评标办法注意事项为:
1、确定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应当与采购项目有直接联系,无直接联系的事项不得作为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
2、对于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商务、服务等要求中未明确的事项,不得作为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
3、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不得在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中进行直接或者间接的加分和减分。
4、不得将进口产品作为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中的加分事项。
5、按《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货物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30%-60%;服务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30%。应当将价格、技术、服务作为主要评分因素,合理设定各评分因素的分值。
六、 密封要求
将报价单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然后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 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未按要求装订或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与竞标时间安排
1.有意投标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26日工作时间(8:00-12:00 14:00-17:30 节假日除外)到医院医教科报名,报名需提交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0年11月26日17:00前向医院医教科递交投标文件。联系方式;0816-2609921;王老师 18608083015;李老师:18030998779。
2. 竞标:拟定于2020年11月27日15:00,于绵阳高新区医院门诊综合楼二楼小会议室公开竞标,以电话通知为准。